为全面保障华锦集团新老炼厂2100万吨/年原油持续、稳定、安全、经济供应,推动“三港两线”物流体系建设,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持续推进营口港、锦州港、盘锦港做好港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复工准备。一是协调推进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完成建设主体股权变更。同时,积极协调筹措资金,推进后方管廊基础灌注桩施工,计划年内完成工程建设。二是研究推进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#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尽快复工建设。经过中心多次协调推进,已停工五年的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#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于2023年6月获得招商局集团投资方案批复。
获得招商局集团批复后,中心立即组织研究项目复工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,推动辽港集团尽快启动原油码头工程建设。三是推进锦州港笔架山港区301B#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尽快办理前期工作。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,正在推进项目岸线使用申请和安全条件审查手续办理和项目环评、海域论证、稳评等技术报告编制工作。四是推进兵器集团华锦项目配套8个泊位工程前期工作。该项目设计总通过能力1792万吨/年,项目总投资27.7亿元。经协调有关部门,306-307#通用泊位工程已经开始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,目前正在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,预计年内开工建设;309#-314#液体散货泊位工程按审批权限已分别获得交通运输部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、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岸线使用手续,正在开展安全条件审查、核准、初步设计、安全设施设计等报告编制及手续办理工作,计划2024年开工建设。
下一步,中心将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,全力推动“三港两线”物流体系建设,保障华锦集团新老炼厂2100万吨/年原油供应。一是密切跟踪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号30万吨原油泊位进展,帮助辽港集团研究解决制约复工建设的问题,推动该项目尽快复工建设。二是加强港口项目建设调度,推动盘锦港30万吨原油泊位工程、华锦炼化项目配套2个通用泊位工程,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。三是全流程指导、服务锦州港301B号30万吨原油泊位、华锦集团6个1-10万吨的液体散货泊位等项目,推进各项目前期工作办理,对于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,中心将全力配合厅公水处,第一时间完成设计审批工作。
据了解,截至2022年末,营口港仙人岛港区共有7个泊位,其中30万吨级原油泊位1个,5万吨级成品油、通用、多用途泊位5个,0.5万级成品油泊位1个,吞吐能力共2563万吨。据此前辽宁省发改委批复文件,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#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规划建设一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,通过能力1680万吨/年。总投资约93360万元。